杭州检察院去年对1717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6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顾雪飞在杭州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4年,杭州坚持宽严相济,严格批捕起诉标准,依法不批准逮捕1717人,不起诉1192人。

  2013年,“两张叔侄强奸案”和“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对此,2014年杭州检察院深入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改革,出台规范刑事客观性证据、电子数据证据流转的两个程序性规定,形成证据审查“杭标规范”,被评为浙江年度检察机关创新成果。

  报告指出,杭州坚持宽严相济,严格批捕起诉标准,2014年杭州依法不批准逮捕1717人,不起诉1192人;对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没有移送审查逮捕的追捕23人,对应当诉讼而公安机关没有移送审查起诉的追诉102人。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理性监督、规范监督。”顾雪飞指出,杭州检察机关强化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活动三方面监督,切实维护公平公正。

  报告显示,杭州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9件,法院改判15件;提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6件法院改变原裁判9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5件,1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杭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共立案监督222人;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0件;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54件,同比上升32%。

  2015年,顾雪飞表示,将坚持法治引领,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在推动法治杭州建设上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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